转让后的竞业禁止约定(股权转让竞业限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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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合同纠纷,威创股份收仲裁通知书
威创股份因合同纠纷收到广州仲裁委员会送达的《仲裁通知书》,申请人王红兵就《债权债务抵销协议书》争议提起仲裁,要求威创股份支付5501万元并承担相关费用,威创股份表示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仲裁案件背景申请人王红兵因与何政宇、方铭签订的《债权债务抵销协议书》存在争议,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已受理该案。
江苏阳光集团与西岭能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未来十二个月内西岭能源将通过投资关系取得中数威科(威创股份控股股东)控制权。疑点:刘钧非威创股份大股东或法人,却能操控共管账户,资金划转理由未明。刘钧旗下公司多次入主其他上市公司,目前因合同纠纷被纳入高消费名单。
今年有七家上市公司未能在4月30日前按时发布年报,分别是东旭光电、东旭蓝天、普利制药、威创股份、ST越博、ST三盛和ST华铁,未按时发布的原因各不相同,其中普利制药独董发函督促年报披露,威创股份和ST华铁年报未获相关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如下:东旭光电 业绩预告亏损10 - 14亿。

竞业禁止是指什么,竞业禁止条款可以限制终身吗
1、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一般竞业禁止条款中规定的竞业禁止时间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之后,该条款就自动失效。因此,劳动者不用担心与用人单位终止合同后,不能再进入同一行业工作。
2、竞业限制,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3、竞业禁止:是法律明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承担的忠实义务,属于法定义务。这意味着这些人员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无需通过合同约定。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为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设立的义务,双方通过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包括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等,属于约定义务。
4、竞业禁止,又可以称为“竞业限制”、“竞业回避”或者“竞业避让”;一般是针对公司法中所规定的公司内高级管理人员,例如董事长、经理等等不得在在职期间或离职后约定的期限内,自行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其所就职的公司同类型的相关业务。
5、竞业禁止条款是雇主与员工之间签订的一种协议。其主要目的是保护公司的商业利益、客户资源和知识产权等。通过该条款,员工在离职后的一段时间内,被要求不得从事与原职位相关的竞争业务或加入竞争公司。实施方式 竞业禁止通常通过劳动合同中的条款来实施。条款中应明确员工离职后应遵守的限制和时间期限。
6、竞业禁止:最长不超过两年。这是法律对竞业禁止期限的明确规定,超过这个期限的竞业禁止协议可能无效。保密义务:的存在没有期限的限制。只要作为保密协议对象的商业秘密存在,保密义务就一直存在。这意味着,劳动者可能需要长期甚至终身承担保密义务。
竞业禁止是什么意思
1、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创建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
2、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的要求,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离职后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创建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
3、劳动合同期间的竞业禁止是指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终止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从事与原雇主竞争或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以下是关于劳动合同期间竞业禁止的详细解释:目的:竞业禁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雇主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不被泄露,从而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